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蓬莱11井区油气处理站工程 |
行业类别 |
天然气开采业 |
| 项目业主 |
西南油气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
项目性质 |
改建 |
| 项目地址 |
遂宁市 |
| 项目简介 |
川中油气矿蓬莱11井区须二气藏含气面积510km2,凝析气地质储量1155.64×108m3,储量丰度2.26×108m3/km2,单储系数0.12×108m3/km2.m。其中干气地质储量1135.65×108m3,凝析油地质储量1024×104t。 根据《天然气》GB17820-2012对二类商品天然气气质要求,进入输气管网的天然气水露点应比输送条件下最低环境温度低5℃,烃露点应低于最低环境温度。蓬莱11井区所产气为非含硫凝析天然气,需进行脱水脱烃处理才能达到气质外输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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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成化安全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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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杨方跃 |
| 技术负责人 |
马光兴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建平 |
| 项目评价组长 |
刘建平 |
报告编制人 |
邹喜权、赵东 |
| 报告审核人 |
何涛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马光兴.邹喜权.赵东.徐鹰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马光兴.邹喜权.赵东.徐鹰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14.8.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4.07.25 |
| 安全评价类型 |
预评价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赵东.徐鹰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14.6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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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本项目虽然存在着火灾爆炸.压力管道爆炸及压力容器爆炸的危险因素,若天然气.凝析油发生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事故,会产生较为严重的后果。但在工程设计(含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中,认真落实可研和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就能有效地防范该工程的固有危险,项目建成后在安全生产上是可行的,工程投产后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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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