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江沙325-1HF井组地面建设工程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三厂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东北镇连山村 | |||
| 项目简介 | 改扩建325HF采气井场一座,总生产规模:9.5×104m3/d(已建江沙325HF井配产1.5×104m3/d,新建中江23-2D井配产5×104m3/d新建325-1HF井配产3×104m3/d) | |||
| 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成化安全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杨方跃 |
| 技术负责人 | 李巨川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泽斌 | |
| 项目评价组长 | 王均丽 | 报告编制人 | 杨述省、王均丽 | |
| 报告审核人 | 马光兴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王均丽、平旗、李卫东、刘建平、吕宏琪、杨述省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王均丽、平旗、李卫东、刘建平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5.11.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2.11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王均丽、杨述省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5.11.17 |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评价结论 | 本工程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危害因素,若发生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事故,会产生较为严重的后果。只要该工程按方案设计、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以及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严格进行下步设计、施工以及后期的运行管理,江沙325-1HF井组地面建设工程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控制,本工程建成后能保障项目的安全运行,其风险程度是可控的,工程投产后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