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照料设施是火灾疏散风险极高的特殊场所,入住人员多存在行动迟缓、认知衰退、失能半失能等情况,火灾发生时自主逃生能力弱,高度依赖工作人员协助疏散。结合本地十余所老年人照料设施隐患排查实践,针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疏散现实问题、事故教训、协助疏散措施展开分析。
一、老年人照料设施定义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5.1.1 条文说明:老年人照料设施,指现行行业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 中,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 20 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含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老年大学、普通老年活动中心等非集中照料场所不属于该范畴。通俗来讲,养老院、护理院、老年护养中心均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场所内大量居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火灾疏散不能照搬普通公众疏散逃生模式。
二、老年人照料设施疏散现存突出问题
作为消防技术服务人员结合现场隐患排查,老年人照料设施疏散风险集中体现在建筑硬件缺陷、人员自身生理心理短板、装修材料与管理漏洞三大方面。
(一)建筑疏散宽度不足,硬件先天短板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的5.6.3规定, 老年人使用的走廊,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80m,确有困难时不应小于1.40m;当走廊的通行净宽大于1.40m且小于1.80m时,走廊中应设通行净宽不小于1.80m的轮椅错车空间,错车空间的间距不宜大于15.0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明确,老年人照料设施疏散楼梯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疏散门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百人疏散净宽度指标不低于1.00m / 百人。
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晋建消字〔2022〕195号)5.0.12 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等组合建造时,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其疏散外门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建规》第6.1.3、6.1.4条规定的2米、4米。
部分养老机构还存在防火分隔不到位问题,防火分区划分超标,防火卷帘、防火隔墙等分隔构件设置缺失或失效;防火卷帘下方堆放护理推车、病床等障碍物,导致火灾时无法正常降落封闭分区;部分防火卷帘联动逻辑错误,不能与火灾报警系统可靠联动,无法有效阻隔火势与烟气横向蔓延。对于大量失能老人无法立刻全部撤离建筑的养老场所,防火分隔失效会造成烟火快速扩散,大幅压缩人员避难、互助疏散的宝贵时间。

图1:疏散走道疏散宽度0.9m

图2:采用敞开式疏散楼梯
在实地排查中,大量老旧改造型养老院存在疏散楼梯净宽不足、采用敞开疏散楼梯间、共用疏散楼梯、走道局部被储物柜、护理推车挤占,实际有效疏散宽度缩水;部分房间疏散门宽度不足,轮椅无法顺利通行;袋形走道过长,火灾发生时多台轮椅、转运担架同时通行会直接造成疏散通道堵塞,严重拖慢整体疏散速度。
(二)入住老人自身生理心理带来疏散难点
(1)行动能力受限:院内大量老年人存在肢体残疾、中风后遗症、骨关节疾病,部分为完全失能人员,依靠轮椅、助行器,无法独立快速步行疏散,楼梯间不能自行通行;
(2)反应认知迟缓:老年群体听力、视力衰退,部分存在失智症状,对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感知迟钝,无法快速理解火灾危险信号;
(3)火灾心理行为异常:火灾浓烟、声光警报容易引发老人恐慌慌乱,出现固执返回房间拿取财物、原地发呆、抗拒转移、从众扎堆等逃生误区,不配合工作人员疏散引导,进一步增加协助疏散难度。
(三)可燃装修材料泛滥,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
部分老旧养老机构改造过程中,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海绵、木质可燃板材做吊顶、隔墙与室内装修,火灾发生后快速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短时间弥漫疏散走道,阻隔疏散路线;

图3:疏散走道墙面采用塑料绿植装饰

图4:前室采用PVC板做隔断装修
机构日常管理漏洞突出:疏散通道杂物堆放、防火门常开损坏、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失效、防火卷帘缺乏定期测试维护,联动故障、底部障碍物遮挡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未针对失能老人编制专项疏散预案;应急演练流于形式,缺少轮椅、疏散担架等转运工具;护理人员没有系统学习特殊老人协助疏散实操流程,火灾发生时不知道如何有序转移轮椅老人。
三、事故案例警示:河北承德国恩老年公寓 “4・8” 重大火灾事故
2025 年 12 月 30 日,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公开发布《河北承德国恩老年公寓 “4・8” 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5 年 4 月 8 日隆化县国恩老年公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0 人死亡,其中失能老人19人,护工1人。(注:本案例引用公开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全部详情以官方正式文件为准。)
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老年公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不合格移动插排,违法违规建设、装修改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初期火灾应急处置不力,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暴露出典型老年人照料设施综合隐患:建筑存在违法改扩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可燃构件;消防设施人为关停失效;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悬空,没有落实专项疏散预案,缺少针对失能老人疏散处置方案;火灾发生之后,大量老人无法自主逃生,受有毒烟气快速侵害,人员伤亡惨重。
该事故警示:老年人照料设施火灾中,建筑疏散条件缺陷、可燃物管控缺失、无针对性互助疏散预案,会直接放大伤亡后果,老年人几乎无法依靠自身完成逃生,成败完全取决于建筑疏散条件与工作人员协助疏散能力。
四、老年人照料设施协助疏散与轮椅疏散实操建议
针对部分建筑疏散距离、疏散宽度先天不足,大量老人依靠轮椅疏散的现实情况,不能简单照搬普通场所 “全员向外疏散” 思路,采取“就近避难优先、分级协助疏散、硬件适配轮椅转运、强化楼内防火分隔保障、预案落地到人” 的综合处置措施:
1. 前期风险分级,落实人员台账管理
对入住老人建立疏散风险台账,按照完全自理、半失能、失能卧床进行分级登记,明确每一位轮椅使用老人位置;失能、轮椅老人优先布置在较低楼层、靠近安全出口、靠近避难间的居室;对于老旧建筑疏散条件先天不足的,充分利用规范允许的避难间、敞开外廊作为临时避险区域,科普提示:避难间仅作为火灾中临时待援避险场所,不是无限时长安全区,不能将避难间理解为可以长期停留的安全屋,人员进入后仍需要关闭房门、封堵缝隙,持续等待消防救援,切勿产生绝对安全的认知偏差。火灾初期优先就近避难,等待救援,不盲目长距离转移轮椅老人。
2. 完善建筑硬件适配轮椅疏散,强化防火分隔构件运维管控
(1)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严格保证净宽达标,全面清理走道堆放杂物,杜绝护理推车、家具占用疏散通道,保证轮椅双向通行;疏散门去除门槛,门扇净宽满足轮椅通行;
重视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设施的完好有效,养老机构因大量失能人员难以实现短时间全部撤离建筑,可靠的防火隔墙、防火卷帘是实现楼内就近避难的重要基础。严格按照规范划分防火分区,保障防火卷帘设置位置符合要求;严禁在防火卷帘下方摆放病床、轮椅、护理推车、储物柜等任何障碍物,保证火灾时卷帘能够顺利降落;定期校验防火卷帘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功能,确保收到火警信号后可以可靠下落,阻断火势和烟气向其他防火分区扩散,为老人就近避险、工作人员开展互助疏散争取充足时间。同时注意,不得将防火卷帘作为日常通行门使用,避免构件损坏。
(2)楼层配置疏散辅助物资:楼层疏散引导箱配备疏散轮椅、疏散担架、防烟面罩、应急手电;走道、避难区域增设适合老年人的大音量语音声光应急广播;
(3)无法增设宽楼梯的老旧照料设施,可配置疏散下楼轮椅(履带式疏散椅)及软担架,履带式疏散椅、软担架需要经过专业实操培训才可使用,非专业人员错误操作极易造成老人跌落、二次伤害,不可未经培训直接使用;护理人员必须实操训练,不能只配备器材不学操作,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实操培训,掌握楼梯间轮椅及担架转运失能老人操作方法。
3. 明确互助疏散分工,规范协助疏散流程
制定 “一人一策” 专项疏散预案,明确护理人员分工:建立结对互助机制,固定护理人员对应责任房间轮椅、失能老人;
火灾处置坚持原则:起火层优先,轮椅、失能老人优先。对轮椅老人:先转移至轮椅固定好身体,沿预定疏散路线转运;楼梯间转移使用履带疏散椅,双人配合操作;受烟气封锁无法向外撤离时,立刻转移至避难间、受防火卷帘保护的无烟防火分区、敞开外廊等无烟区域,进入避难间开展避险时,务必关闭房门、封堵门缝缝隙。需要再次强调:避难间仅为火灾临时待援避险场所,并非永久安全屋,人员需在内部持续等待消防力量到场施救,不可认为进入避难间就万无一失。关闭房门封堵缝隙,做好防烟避险,等待消防救援,严禁强行穿越浓烟疏散。
4. 强化演练,杜绝形式化
老年人照料机构的应急演练不能只演练自理老人疏散,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包含轮椅、失能老人转移的实战演练,演练过程增加防火卷帘联动降落场景模拟,检验防火分隔生效状态下楼内就近避难处置流程;重点训练护理人员协助轮椅老人转运、避难间临时避险操作,演练中要重点落实履带式疏散椅、软担架的实操训练安全提示,明确器材使用的操作禁忌,防范转运过程老人跌落、磕碰等二次伤害风险,演练中要宣贯避难间的适用边界,明确其仅用于短时待援,不能当作长期安全停留区域;演练模拟烟气条件,检验疏散走道通行效率,查找疏散宽度、转运工具、人员配合存在的问题,优化疏散路线。
5. 管理源头管控风险
严格管控室内装修材料,全面清理聚苯乙烯彩钢板等可燃夹芯材料;严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锁、封堵;定期校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火灾报警系统,同步将防火卷帘、防火隔墙、防火门纳入日常消防设施巡检清单,发现故障第一时间维修整改,加强护理人员消防培训,让从业人员掌握老年人火灾心理特点,懂得安抚恐慌老人,劝导配合疏散转移。
参考目录:
1.《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
3.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晋建消字〔2022〕195号)
4.《河北承德国恩老年公寓 “4・8” 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12-30
作者:马莉,山西金铭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审核专家:榕嘉,乐山应急管理学会学术部高级工程师;高子鹤,郑州大学教授

内容来自:中国消防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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