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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范应急物资管理政府实物储备规模不低于所需物资的50%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5-11-06 返回列表

湖南规范应急物资管理

政府实物储备规模不低于所需物资的50%

本报讯 记者张移珍报道  为加强应急物资统筹管理,提升应急保障能力,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应急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各级政府储备的用于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所需的材料、装备、器材、设备、仪器等,包括但不限于生活保障类、抢险救援类、医疗卫生类和社会安全类等政府储备应急专用物资。根据《办法》,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坚持分级负责、资源共享、统筹调用,采储结合、及时补充、务实高效的原则。

《办法》明确,各级应建立由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物资统筹管理协调联动机制(以下简称协调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对应急物资统筹管理的组织、协调、保障等工作。各级协调联动机制日常工作由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具体负责应急物资统筹管理的综合协调、信息共享、数据统计、动态调度等工作,并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应急物资统筹调用的意见建议。

《办法》要求建立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企业协议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辅助,社会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在以多种模式结合的储备中,原则上政府实物储备规模不低于所需物资的50%。乡镇(街道)、重点村(社区)以及各相关工程管理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在节约适用前提下按需配备、储备应急物资。

《办法》鼓励采购高精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办法》强调,应急物资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随时处于备战状态。汛期、防火期及重要敏感时期,应加强应急物资检查维护。

在调用与回收方面,《办法》指出,按照“谁启动预案,谁调用”的原则,省内应急物资调拨(调用)由有关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门)或调出地与调入地共同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指令。各有关部门应做好配合协作,交通运输、铁路、航空、邮政等部门应当优先运送应急物资。

【责任编辑:张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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