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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隐患触目惊心!它为何能带“病”运行12年?
中国安全生产网 2025-11-26 返回列表

内部隐患触目惊心!它为何能带“病”运行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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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间堆放着各种杂物

本报讯 记者贾虎瑞报道   近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称一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名为学府艺苑广场的商住楼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一直无人整治。

记者进入该楼栋后,只见内部隐患重重:无消防验收、无有效监管、住宅变宾馆、楼梯堆杂物,地下车库还安放着燃气锅炉……

记者从学府艺苑广场项目有关人员处得知,学府艺苑广场项目于2013年竣工,从规划、建设到投入使用,从未办理过消防验收手续。

这样一栋隐患重重的建筑,为何能带“病”运行12年?记者进一步了解得知,学府艺苑广场属于“乡镇产权房”,通常也被称为小产权房。这类项目在太原并不鲜见,因产权模糊、数量庞大、人员混杂,常常陷入无人监管的境地。

记者在现场看到,原本用作住宅的4层以上房屋,被出租给各类培训机构和宾馆等,住宿旅客、中小学生及家长往来不绝。

然而,这样一个人员高度密集的场所,楼梯间竟堆放着各种杂物(见上图),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从楼道逃生将变得阻碍重重。

记者又来到地下车库,只见一台燃气锅炉赫然在目。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燃气锅炉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安全隐患,因为建筑属于“小产权”,便长期无人问津。按照规定,这类项目本应在竣工后报请验收,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然而,该项目不但在竣工后就投入使用,还迅速商业化,并且从一开始就陷入规划不管、住建不验、消防不查的“怪圈”,致使隐患越积越多。

这栋建筑虽然是“小产权”,但“小产权”不是安全“豁免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建筑无论产权性质如何,都必须进行安全验收,小产权房也不例外。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类似问题在太原还有不少。

■记者手记

“小产权”不等于无责任无管理

12年,安全隐患深入骨髓,“治理良药”未见分毫。

12年,数百人在这栋隐患重重的建筑内经营、住宿、学习,项目单位、企业主、监管部门均未考虑到建筑内人员的生命安全,任由隐患滋生。

“小产权”不等于无责任,更不等于无管理。如果小产权房成了规避审批的“挡箭牌”,产权模糊成了监管不明的“万金油”,在这样的建筑内违法违规经营,隐患交织将是必然。

12年,虽未出事,但我们不能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都寄托于运气。存在了12年的“问题建筑”,成了监管盲区、安全洼地,背后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的长期缺失,折射出当前消防安全治理的“三大误区”:产权决定安全、出了事才排查和运动式治理。

安全不能“任意支取”,而是源于隐患“日日清零”的坚守。要防止建筑安全领域的“灰犀牛”事件,遏制带“病”运行乱象,补齐监管不力短板,就必须打破“三大误区”:不论建筑属于“大产权”“小产权”,只要有人活动,就必须纳入监管;建立完善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把隐患当事故对待,不能总是出了事才排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能“一阵风”,必须建立“发现—交办—整改—回头看”的闭环机制,多在治理常态化、长效化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摒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理方式,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健全建筑安全治理体系,从源头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张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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