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特定国家(地区)目录》的公告 | ||||
| 索引号: | 3/2025-00075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 应急管理部 | |
| 所属机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 | 主题分类: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 公文种类: | 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3日 | ||
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调整《向特定国家
(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
《特定国家(地区)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特定国家(地区)目录》进行调整,将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增列入《特定国家(地区)目录》,并单独增列针对上述3个国家的13种易制毒化学品。
现将调整后的《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和《特定国家(地区)目录》予以公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学品的,应按照《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无需申请许可。
商务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