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地方应急指挥部建设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本要求)公开征求意见。
基本要求规定了地方应急指挥部在建设原则、级别规模、场所建设、设备设施配备、数据资源与业务系统建设和运行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指导省级、市级、县级应急指挥部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可参照执行。
建强各级应急指挥部体系对服务保障党委和政府应对处置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目前,各级地方应急指挥部仍存在基础薄弱、目标认识不清晰,指挥场所、设施设备配备、信息化系统建设等缺乏统一的标准,运行保障等需要进一步规范等短板。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地方应急指挥部建设相关研究,重点围绕应急指挥场所标准化设置联合值守和应急指挥所需设备设施配备要求,应急指挥信息化系统及应急指挥运行保障要求,形成地方应急指挥部建设基本要求。目前应急指挥标准体系仍处于空白状态,基本要求的出台,可进一步明确指挥场所、设施设备配备、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行保障等标准,填补应急指挥组织标准体系空白,为各级应急指挥部提供建设依据和工作指导。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3日。反馈意见可填写《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591724758@qq.com。(本报记者)